國務院新聞辦公室30日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育兒補貼制度及生育支持措施有關情況。
此前部分地方已經探索實施了本地育兒補貼政策,一些地方標準還高于此次國家基礎標準。地方政策如何與國家政策銜接,地方標準較高的,還能不能發放?對此,國家衛生健康委副主任郭燕紅回應——
國家育兒補貼制度出臺后,要加強政策統籌,地方政策要規范有序銜接。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原則和考慮:
首先,國家建立制度,各地按照執行。國家全面實施育兒補貼制度,實現全國全覆蓋,同時確定了國家基礎標準,也就是每孩每年3600元。對于之前沒有育兒補貼政策、補貼范圍較小,或者補貼標準低于國家的,按國家補貼范圍和基礎標準統一實施,實現政策均等化覆蓋,體現政策公平性。
其次,做好政策銜接,保障群眾利益。對于各地之前已經實施的育兒補貼政策,地方要制定具體的政策銜接方案,確保本地政策和國家制度有序銜接。在此過程中,要切實保障群眾的切身利益。地方此前補貼標準高于國家基礎標準的,按規定做好評估和備案工作后,可以繼續執行。
第三,強化政策統籌,增強可持續性?!队齼貉a貼制度實施方案》明確,各省份在地市級執行統一的育兒補貼政策及標準,地區差異較小的省份也可以在本省份內執行統一的育兒補貼政策及標準。也就是說,育兒補貼政策要至少在地市級層面進行統籌。提高政策的統籌層次,有利于避免政策碎片化,切實增強政策的穩定性、可持續性。